這是Yahoo!公益頻道的「做什麼公益?!」系列文章,原文刊登於:Yahoo!奇摩公益官方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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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式收出養對兒童的重要性 

 

每個孩子都是寶貝,要被爸媽用愛輕搖著長大,在適當的環境中,健康成長。然而,有些孩子他們無法選擇成長的家庭,小均的親生爸媽無力照顧他,文文被當成貨品仲介買賣,從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他們就失去最溫暖的搖籃,得面對世界的冷峻… 

為這些孩子遮風蔽雨,為他們重尋一個幸福的可能,是收出養服務社工員的盼望,我們要將孩子輕輕抱起,交付在溫馨的新家庭,與出收養父母一同許孩子一個迎向暖陽的未來… 

「機構式收出養」是什麼 

機構收養又稱之為領養,指的是欲收養的父母向機構提出收養登記,再由機構作為中介的篩選媒親管道,幫忙媒合孩子,當試養成功後,再向法院正式提出收養申請,由法院完成最後裁定程序,完成合法的收養。過程包括會談家訪、資格審查、試養期家訪、家庭問題及必要的親職教育課程等~ 

至於出養,指的是代替原生家庭照顧孩子的方式,讓孩子的生活與福利受到保障,社工員會了解出養人的出養原因、家庭問題,評估出養必要性,協助孩子更加順利與新家庭建立關係。 

兒盟所辦理的「機構式收出養」當中,認為出/收養制度所追求的目標,是在一個圓滿的環境中,培育兒童成長,使他能享有充分的愛和關懷。收養不是救濟,也不是資助,而是要付出真誠的關懷來扶養照顧孩子。 

我們為什麼需要關心「機構式收出養」? 

台灣早期的收養現象,不乏因為子女過多,父母養育不起,而私下送給親戚或朋友扶養的案例,大人只要彼此談定,到戶政機關登記就完成收養程序。在收養過程中,並未優先考量孩子的利益,兒童人權也缺乏具體保障,甚至出現以收養之名行人口販賣之實的情況,導致孩童被收養後未受到妥善照顧,反而成為家中勞動人口。 

為了確保孩子權益,減少成人間私相授受、販賣人口情形,民法於民國七十四年間,修正明訂「收養子女應聲請法院認可」,從此,收出養情形非雙方私下達成默契協議,即可成立收養關係,而須經法院認可使得成立。此外,兒福聯盟也主張收養過程須透過社工人員專業評估,自此,台灣的收養服務有了社工的專業介入,同時也展開社工與司法體系共同捍衛兒童權益的另一種福利服務模式,給予孩子應有的權益保障。 

「機構式收出養」幫助了誰? 

隨著社會越趨複雜,目前台灣的棄兒除來自經濟困難的家庭外,也增加許多新型態的出養兒童,如:黑寶寶(皮膚黝黑、長相特殊)、毒寶寶(生父母有酒藥癮)、病寶寶(先天性疾病)等,而這些新型態的棄兒,他們往往面臨比一般出養孩子更難找到收養家庭的窘境。透過機構式收出養,協助這些找不到收養家庭的新型態棄兒,尋求國外收養的途徑,為他們找到新家庭。 

「機構式收出養」需要什麼資源? 

棄兒進入兒童聯盟的服務流程後,社工員會盡最大努力,讓孩子盡快結束漂泊不定的安置生活,早日找到穩定生活環境。然而,出養人意願的反覆不定等狀況,以及漫長的司法程序,往往讓棄兒們歷經不必要的等待,更讓安置單位增加了許多安置成本。 

機構式收出養需要大家正確觀念支持,更需要更多社會資源的具體協助,出養人與法官在進行出養決定或改定監護的裁定時,希望能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最優先的考量,別讓棄兒的幸福,在無盡的等待中慢慢流失!為了讓棄兒在等待收養家庭的期間,也能受到最好的照顧,我們需要足夠的短期安置家庭,更需要穩定的捐款,支持出養安置服務經費。 

我如何參與機構式收出養? 

對於一般的讀者,要如何參與機構式收出養呢,兒福聯盟提出「擔任短期安置家庭」及「以實際捐款,支持出養兒安置服務費」兩項建議。 

在棄兒等待被收養期間,除了社工員細心呵護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一群有愛心的「短期寄養家庭」,提供棄兒24小時的悉心照料,以及暫時安穩的生活。由於棄兒的狀況不盡相同,有些是早療的孩子、有些心靈受創、也有些孩子需要長期就醫,也因此,短期寄養家庭的保母們可需要有一定的功力呢。 

尤其棄兒的安置時間不一,最短可能只要幾個月,最長甚至要到二、三年都有,更需要保母一家人的配合。所以「短期安置家庭」除了要有愛心,更需投入許多的耐心與時間,目前相關單位相當需要更多的「短期安置家庭」加入,帶給棄兒一個家的溫暖。 

若您無法提供短期寄養服務,又想盡一份愛心,建議你可以透過實際捐款來參與,由於出養兒急需生活安置、心靈照護等,但往往因種種因素,等了五、六年時間卻還找不到適當安置的收養家庭,遲遲等不到一個家,所以也希望有愛心的您,能夠上yahoo奇摩公益「2010搶救生命.棄兒不捨」進行捐款,透過不一樣的方式,來照顧這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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